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何区分 有直观的例子吗?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何区分 有直观的例子吗?

民诉中第三人根据参加诉讼根据的分类,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1.有独三是对原被告已经进行的诉讼中的诉讼标的物有独立请求权,有独三的请求权基础一般基于物权和继承权。

他的地位相当于原告,但是他既反对原告,又反对被告。

参加诉讼方式为提起第三人参加之诉。

2.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已经进行的诉讼的标的物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一般因债权而产生:

(1)代位权诉讼中,可以追加债务人为无独三(非共同被告)。

(2)撤销权行使中,可以追加受益人或受让人为无独三。

参加方式为依申请或法院依职权通知。

他的地位是辅助者,辅助一方原告或被告,共同对抗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