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邀。
所谓公益一类是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
也就是说这部分单位依旧会需要政府的财政支出来供养。所以从经费来源来看,和改制之前不会有太多区别。
但是,随着养老并轨的落实和用人制度的灵活,以后这些单位的“铁饭碗”概念可能会被动摇。我能想象到的改革结果可能是“人不定岗”和“按事拨款”这两条。
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为例,所谓“人不定岗”,就是不会再询问你这个教师有没有编制,而是问有没有一个语文/数学老师的岗位,这个岗位是给你还是给其他人,看你们各自的能力了。
所谓的“按事拨款”,就不会再根据学校现有的学生数和教职工数拨付经费,可能只会考虑在校学生数然后核算下大概需要的办学经费。去年学校招收了500名新生,教师不够用,所以招聘了一批教师,今年招生数下降了,只有300新生,毕业了500名,学校可能就要考虑辞退、分流掉一部分教师,以保证自身的经费运转正常。
以上两点,据我了解已经在广东的部分地区开始试点并实施。
目前“有编制”的人员尚且有这样的危机,无编制的合同人员更应该有危机意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