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是什么样的一个创作过程和体验?

写小说是什么样的一个创作过程和体验?

我很早以前看过戈达尔的一个访问,记者问他,怎么开始拍电影?

戈达尔回答说:你拍摄你的生活,剪成15分钟,请最好的亲戚朋友来看,然后你会发现,即使是你最亲近的人,对你的生活也没多少兴趣,这时候,你就该去想,我要怎么讲故事了。

这个对话大概是我10多年前看到的,一直在脑子里,我大学时就写过小说,1995年发表过一篇,后来没写,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看到了这句话。你真觉得你的生活值得书写吗?你真觉得别人会对你的生活感兴趣吗?

2008年再提笔写小说,是忽然不想对大众发言了,就想自言自语,所以是一个自我治愈的过程,写的还是自己的生活,当然,会调动一点想象力,但总体来说,那第一本小说是一个文学青年的幼稚之作。当时有一作家问我,你这样写你自己的经验,写完了怎么办呢?我当时还没想过这个问题,总觉得把自己的那点儿故事念叨出来是对自己的一个交代。比较自觉地想法是写短一些,长的太难了。

等写完第一本意识到,不能这样陷入自我黏稠的状态,要跳脱出来。这样就给自己定一个标尺,尽量用第三人称写,不用第一人称,美国作家弗兰岑说过,用第三人称写作,直到有一个不可回避的自我要用第一人称出来说话 ,反正我写第二本的时候,再看作家的写作漫谈,能理解他们的经验了。这样写了一年 ,写出了第二本《黑夜飞行》,也许今年出,5个小说,其中三个还是第一人称。这个人称问题并不绝对,但我写完这一本的最后一篇时,忽然间决定要写一个长篇,也就是我现在写的长篇。

这个长篇已经和我自己的生活没有特别明显的关系(肯定也有),但这个时候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作家,怎么用一个作家的方式去思考,呈现复杂性,用故事表达多层面的意味,我想,很多作家都会这样,摆脱文学青年身份,尝试做一个严肃作家,形成他看待世界和表现世界的方法,而不限于自己的个人经验之中。这也是所谓作家的思想性。

写小说是一个复杂的酿造过程,最开始是一个闪念,这闪念也许最终会变成一个短篇,也许闪念丰富了,会变成一个更长的作品,短篇也许几天几个月完成,长篇也许几年 ,在这段时间里,作者的内心会被这个小说完全占据,其间会有痛苦煎熬,但总体来说,非常满足。加缪遇车祸死的时候,手边有个提箱,箱子里锁着他的手稿(这是八卦啊),我能理解他为什么会把手稿这样珍重的放在身边。这与他的生命是一体的,也许这个过程内心的满足度和你们创办一个网站相类似,一个念头,渐渐丰富起来,不同的是,你们要交流要谈,而一个陷入写作的人,会更沉默,他怕谈论自己的小说,一个小说有可能会谈没了。

你看,我已经谈得太多了,我要继续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