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问题:为什么“婚内出轨”和“婚内强奸”的“婚内”两个字完全不是同一个意思;后者为什么是“婚外恋”?

词汇问题:为什么“婚内出轨”和“婚内强奸”的“婚内”两个字完全不是同一个意思;后者为什么是“婚外恋”?

这个问题不在于语言本身有没有逻辑,在于说出来之后你能不能理解。你理解了,那么这个词的功能就达到了,你没理解,那么这个词的功能就是缺失的。

但既然有人会这么说,那么就存在有一部分中文使用者是可以用这样的描述互相交流的,不影响理解,也不存在问题。但无论是婚内出轨、婚外出轨、婚后出轨、婚外情、婚外恋、婚后不忠、通奸等等,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互相替换的。接下来的问题就很简单了,如果你不理解,我可以替换成相似的说法帮助你理解,仅此而已。那么最后我们交流双方,对这个问题达成共识,我们的交流逻辑,就不存在问题。人是语言的主体,而不是客体,人决定语言怎么说,而不是钻语言的牛角尖。这其中的障碍,只会是人的思路出了问题。如果你想方设法都无法从语言中找到替换词,都无法用现行说法解释你的想法,那么才会说某某语言有哪方面的瓶颈。

另外在我的认知里,从标准来看,现行法律似乎对“结婚之后又找别人发生关系”也没有明确用语,最多只有非法同居、重婚、过错损失等。那么法定的措辞缺失,带来的就是各语言使用者以个人为主导的差异化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