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大病保险是国家卫生部门于2013年推出的农村医疗保障政策,主要面向新农合参保人员,将儿童白血病、肺癌、胃癌等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参保居民在新农合基本报销后,可对合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起付线为1.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最高达80%,省外就医设年度封顶线25万元。
该政策通过省级统筹推进,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并实行“保本微利”原则,2019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50.5元。基金管理采取专账核算、封闭运行模式,实行季度拨付和年度结算机制。补偿流程支持“一站式”结报服务,患者需先完成新农合报销再申请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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