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菅人命”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及用法如下:
一、含义
- 基本含义:把人命看作野草一样。指当权者轻视人命,任意杀戮。
- 比喻含义:比喻反动统治者或仗势者随意谑杀人民,滥杀无辜。
- 原义:把杀人如同除草,任意害人性命。
二、来源
“草菅人命”这则成语来源于历史故事,最早出自东汉·班固《汉书·贾谊传》。汉代青年博士贾谊在总结秦二世灭亡的教训时写道:“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人,忠谏者为之诽谤,深计为之妖言,其视杀人若艾草菅然。”这里的“视杀人若艾草菅”,意思是把杀人看得如同割草一样。后人将此语简化成“草菅人命”。
三、用法
语法功能:“草菅人命”在句子中可充当谓语、宾语、定语。
使用示例:
- 但是,医务人员竟草菅人命、对病人见死不救,这是广大人民所不能容忍的。
- 象某人这样的官,真正是草菅人命了。(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七回)
四、近义词与反义词
- 近义词:滥杀无辜、生杀予夺、杀人如麻、残民以逞、视如草芥等。
- 反义词:爱民如子、视民如伤、仁民爱物、人命关天、为民请命、为民除害等。
综上所述,“草菅人命”是一个形容当权者或仗势者轻视人命、任意杀戮的成语,具有强烈的贬义色彩。在使用时,应注意其语境和语法功能,避免误用或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