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最开始让我喜欢这本小说是因为“噢,亲爱的罗密欧,我真想用自己的靴子亲吻这家伙的屁股。”这类夸张诙谐的戏剧风格,小说行文之间也穿插了这种有趣的桥段。但真正吸引我的是主角巫妖格雷那种执拗,不会转弯,不懂妥协的死板和坚守,就像那个挑战风车的傻子《堂吉诃德》(不不不,不是狂铁),坚持秉持着内心的骑士精神和正义信仰,改变了教廷、大陆乃至撼动天堂地狱的格局。
本书不是传统西方魔幻DND风格升级打怪、丰富的力量体系,种族世界观对撞的冒险套路,这是一本写给成年人的童话。读者可以从巫妖格雷那不肯妥协现实的执拗,认定追逐成为一名骑士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影子。
身为巫妖的格雷,捡到了一个扑街作者的《骑士成才指南》,从此拥有了成为骑士的梦想。藏在头盔下的骷髅面孔,却拥有一颗比人类更崇尚正义和美德的心灵,当幽灵、恶魔、天使讥笑他荒谬的想法时,他形象笨拙,撞得头破血流,但格雷始终在寻找效忠的领主,朝梦想前进;当教廷、天堂、天使、圣灵这些正统角色因为利益交换,从根源上否认这个巫妖骑士的合理存在并试图绞杀他时,他便单枪匹马与世界的认知为敌。
看累了教你成熟、和解的鸡汤,被现实生活磨灭了热情和希望,外界的声音和他人的认知影响着你,你是否怀疑过?听多了、麻木了、跟着随波逐流,偶然一夜辗转反侧、午夜梦回,想拾起与全世界对抗的梦想,你是否怯懦过?
主角孤身一人,没有力量,没有背景,什么都没有,他只有身上的骑士铠甲,一匹骷髅马和自己内心的坚持,这一幕画面却是那些至死还是少年的老读者心中无法磨灭的浪漫。在命运和时代的洪流之下,是选择做什么都不是的冢中枯骨,还是发出自己声音螳臂当车。
巫妖骑士格雷用身体力行给出答案。主角天生的刻板形象与世俗观念认知之间产生的激烈碰撞,矛盾戏剧张力十足,让读者不知不觉间被其希望一步步见证其将会走到那里,迎接什么样的对手和命运,开启怎样的史诗和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