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保护客体角度分析: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全新的创造。发明既可以保护方法,又可以保护产品,并且,对于产品的类型也没有限制,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并且,只能保护有形状和构造的产品。
因此,方法和没有形状或构造的产品(例如高分子化合物、药品的配方等),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有形状和构造的产品(例如机械产品、电路等),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从对创造性的要求角度分析:
对于新颖性和实用性,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一样的,但发明对创造性的要求要高于实用新型。
从审批程序角度分析:
发明比实用新型多了公开和实质审查的程序。所以,在实践中发明的授权率相对较低,而实用新型只要在形式上没有问题,大部分都能获得授权。
因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不同,导致它们的审批时间也不同。实用新型一般自提出申请起6~10个月就可以取得授权通知书,而发明一般要2~5年才能知道审批结果,即收到授权通知书或驳回通知书。
从保护时间角度分析:
发明最长可以保护二十年,而实用新型最长只能保护十年。
从保护力度角度分析:
因为发明对创造性的要求高于实用新型,所以一般会认为发明的价值也要高于实用新型。因此,无论是在专利权的许可或转让时,还是在侵权诉讼的判赔时,发明专利的获益或获赔往往可以高于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