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目二考试补考的需要间隔十日以后才可以重新报名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1、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小车C1C2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俗称S弯)五项必考。
2、如果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则终止本科目考试,本科目成绩作废,重新预约考试:
①接听手机、查看传呼机的;
②扰乱考试场内秩序的;
③大声喧哗,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
3、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注销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档案):
①翻看传、带资料或书籍的;
②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的;
③指点他人考试的;
④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场外指导的;
⑤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
在考试车上设定与考试有关的标志或电子仪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