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女子20万现金被老人当废品卖掉后,民警成功找回,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拾得遗失物的处理及侵占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事件经过
张女士家中一个装有20万元现金的纸箱被母亲误当作废品卖掉,因不知收废品者信息,张女士向民警求助。
民警通过询问附近居民及常州民警协助,找到收废品者。对方表示惊讶,称废品未卖掉。最终,张女士在纸箱中找回现金。

法律分析
遗失物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遗失物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善意取得者需返还或赔偿。
拾得遗失物的正确做法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和三百一十五条,拾得人应返还权利人,或送交公安等部门。有关部门应通知权利人领取或发布招领公告。
捡到钱不还的法律后果
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九十二条,捡到钱应归还,否则构成不当得利,需返还受损失人。
侵占罪:若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可能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事件启示
妥善保管财物: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拾金不昧:收废品老板的行为值得学习,拾得遗失物应主动归还或送交相关部门。
法律意识:了解拾得遗失物的法律义务,避免因不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本案中,张女士的现金虽被误卖,但因收废品老板的拾金不昧和民警的协助得以找回。事件提醒公众,拾得遗失物应依法处理,拒不归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贵重物品需妥善保管,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