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盐城市新农村改造补偿标准依据《盐城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盐政规发〔2025〕7号)及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一、房屋主体补偿
二、附属补偿项目
三、奖励与补助政策
四、安置方式
五、其他说明补偿标准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违法建筑物、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不予补偿,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剩余使用期限分摊的建安价补偿。具体实施以当地政府公告为准。

江苏省盐城市新农村改造补偿标准依据《盐城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盐政规发〔2025〕7号)及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一、房屋主体补偿
二、附属补偿项目
三、奖励与补助政策
四、安置方式
五、其他说明补偿标准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违法建筑物、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不予补偿,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剩余使用期限分摊的建安价补偿。具体实施以当地政府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