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出自《韩非子-二柄第七》。
原文:
昔者韩昭候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于君之上,觉寝而说,问左右曰:"谁加衣者?"左右对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
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守业其官,所言者贞也,则群臣不得朋党相为矣。
译文:
从前韩昭侯喝醉酒睡着了,掌帽官见他冷,就给他身上盖了衣服。韩昭侯睡醒后很高兴,问近侍说:“盖衣服的是谁?”近侍回答说:“掌帽官。”昭侯便同时处罚了掌衣官和掌帽官。
他处罚掌衣官,是认为掌衣官失职;他处罚掌帽官,是认为掌帽官越权。不是不担心寒冷,而是认为越权的危害超过了寒冷。所以明君驾驭臣下,臣下不能越权去立功,不能说话不恰当。超越职权就该处死,言行不一就该治罪。司守本职,言而有信,群臣就不可能结党营私了。

扩展资料:
作者为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市)人 。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代表人物。
思想观念:
韩非还提出,为了适应中央集权封建专制政权的需要,必须统一人们的思想。他说:“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他主张独尊法家,禁止其他各家学说。甚至他反对知识文化,反对藏书,主张焚书。
被秦始皇所欣赏,并为秦统一全国、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国家奠定了基础。后所奉行的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在今天也有它一定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其“ 法、术、势” 相结合的理论。
中国正处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变革时期,原来单纯靠行政手段调节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方法已经不适用,需要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作为主要的调节手段。因此,国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加快了制法的步伐,也制订出了一大批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国际适用性的法律法规。
韩非“以法为本”的主张得到现实的实践,成为当代的主流思想。韩非还强调“以法为教”,也使我们更加懂得,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韩非子·二柄
百度百科-韩非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