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发展是一个严格而系统的过程,通常包括五个主要步骤和25个具体的流程时间节点。以下是对这些步骤和流程的详细阐述:
一、申请入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 递交入党申请书
- 时间节点:申请人向党组织提交书面入党申请书。
2. 与申请人谈话
- 时间节点:收到申请书后一个月内,党支部负责人或组织委员应与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思想觉悟。
3.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时间节点:经过谈话了解,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上讨论并通过将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定发展对象)
4. 指定培养联系人
- 时间节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应为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5. 培养教育
- 时间节点:培养联系人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引导其端正入党动机。
6. 定期考察
- 时间节点: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7. 参加培训
- 时间节点: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8.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 时间节点:在确定发展对象前,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9. 确定发展对象
- 时间节点: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上讨论并通过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定。
三、政治审查
10.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 时间节点:在确定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前,党支部应对其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查。
11. 形成政审材料
- 时间节点:政治审查结束后,应形成书面的政审材料,并由审查人签名盖章。
四、预审和公示
12. 预审
- 时间节点: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材料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
13. 反馈预审意见
- 时间节点:上级党委应在规定时间内对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党支部反馈预审意见。
14. 公示
- 时间节点:经上级党委同意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接收预备党员
15.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 时间节点: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党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议题。
16. 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 时间节点:在支部大会上,发展对象应宣读自己的入党志愿书,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
17. 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 时间节点:介绍人应向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表现。
18. 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 时间节点:与会党员应就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自己的意见。
19. 表决
- 时间节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支部大会应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20. 上级党委审批
- 时间节点:支部大会通过后,党支部应及时将会议记录和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
21. 党委派人谈话
- 时间节点:在审批前,上级党委应派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入党动机和思想觉悟。
22. 党委审批
- 时间节点:上级党委应在三个月内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23. 党支部宣布
- 时间节点: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党支部应及时宣布新党员的名单,并对其进行入党宣誓教育。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24. 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 时间节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25. 提出转正申请
- 时间节点:预备期满前一周至两周内,预备党员应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应按期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问题。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时间节点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