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名词解释汇总

古代汉语名词解释汇总

古代汉语名词解释汇总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文字与造字法

  1. 六书:汉代人对古文字构成规则的概括和归纳,包括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其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之法,转注、假借为用字之法。

    • 象形:通过描摹词所概括的客观实体来表达词义的造字法。如“日”“月”。
    • 指事:用指示性符号来表现词所概括的客观事物或抽象概念的造字法。如“上”“下”“本”“末”。
    • 会意: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表意符号以表达新义的造字法。如“合”,人、口会合成意,表示聚合。
    • 形声:以声符表示词的读音,形符表示词义范畴的造字法。形声字义上大都合意符所标示的事物或行为有关,如“江”“沐”,声符表示读音类别,形符表示事物范畴,江与水有关,沐与洗有关。
    • 转注:部首相同,声音相同或相近,意义相通,可以互相训释的字。说法不一,如“令”,本义为“命令”,后来被借用为“县令”的“令”,但“命令”的意义仍保留,两者即为转注关系。
    • 假借:本无其字而根据被记录的词的读音,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已有汉字表示新词的一种方法。如“蚤起”,蚤通早。
  2. 古今字:由于历史的发展,汉字的演变,产生了一个新的字代表一个字的一个或者几个意义,分担了那字的部分或全部职务,而原来的字仍然存在,成为新造字的古字。新产生的字为今字,如“责”本为债务,引申为责任,“债”字分担了“责”的本义,“责”仍担任着“责任”等意义,故而两者为古今字。

  3. 异体字:由于时间或地域的关系,人们为同一个词造出两个或更多的字来代表它,形成形体不同但读音和意义相同或相近、可以互换的字。如睹覩。

  4. 简繁字:是人们改革汉字,进行简化而产生的现象,简化字要比繁体字的书写简单,笔画较少,往往是一对一的关系,也有一对多的情况。如礼禮、气氣。

二、词汇与词义

  1. 单音词:一个音节代表一个词,在书面语里是一个汉字记录一个词。

  2. 复音词:具有两个或几个音节的词就是复音词。

    • 合成复音词:由两个或几个词素按照一定的构词方式组合而成的复音词。
    • 单纯复音词:从音节上说,属于复音,而就结构上说,又是具有一个词素的单纯词。
  3. 同义复词:由两个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素构成,其意义是一个词素的意义为主,另一个词素起辅助作用。

  4. 偏义复词:由两个意义相反或相互对举的词素组合而成,其中一个词素的意义成为该复合词的意义,另一个词素只起陪衬作用。

  5. 古用今废词:指词汇在新陈代谢中被历史抛弃了的词。

  6. 古今通用词:指在汉语史上生命力很强的、一直流传至今仍活跃在口语或书面语里的词。

  7. 词的本义:词的本来的意义,是指与该词书写形式相应并有文献参证的最古的意义。

  8. 词的引申义:由本义直接或间接引伸出来的意义。

  9. 假借义:从音同音近字的假借而产生的意义。

三、词类与活用

  1. 名词:词类的一种,表示人、事、物、地点或抽象概念的名称。在古代汉语中,名词还可以根据其与其他词类的组合关系,分为单音节名词和多音节名词。名词的分类主要基于其语义内容和功能,可以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两大类。

    • 专有名词:包括人名、地名、官名、族名等,如“孔子”“洛阳”“将军”“司马”等。
    • 普通名词:包括自然现象、动物、植物、物品等,如“太阳”“马”“树”“剑”等。普通名词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具体名词和抽象名词,具体名词指代具体的个体,如“马”“桌子”;抽象名词则指代抽象的概念,如“爱”“时间”。
  2. 词类活用:在古代汉语中,某些词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可以灵活运用,临时改变它的基本功能,在句中充当其它类词。词的这种临时的灵活运用,就叫做词类活用。

    • 名词活用为动词:古代汉语当表示同某事物或方位处所等有关的行为变化时,常常使用表示这一事物、方位处所的名词来表示,这就是名词活用为动词。
    • 形容词活用为动词:把表示某种性状的形容词按动词的语法规则使用,并表示与该性状相关的行为变化,这就是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 数量词活用为动词:把表示某种数量的数量词按动词的语法规则使用,并表示与该数量相关的行为变化,这就是数量词活用为动词。
    • 使动用法:动词和宾语的关系,需要用“使宾语怎么样”的语言形式去理解和语译。名词、形容词、数量词皆有使动用法。
    • 意动用法:动词和宾语的关系,需要用“认为(或以为)宾语怎么样”的语言形式去理解或语译。名词、形容词皆有意动用法。
    • 为动用法:动词和宾语的关系,是为宾语而动,可以用“为宾语怎么样”的语言形式去理解。

四、语法与句式

  1. 判断句:指由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作谓语,对主语做出判断,表示主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的句子。
  2. 被动句:主语和谓语的关系是被动关系的句式。
  3. :秦汉之际,把《周易》《尚书》《诗经》《礼记》《乐记》《春秋》称作“经”,把解释经书的叫做“传”。“传”就是对“经”的解说。
  4. 正义:解释经传而得义之正者称为“正义”,“注”“说”有时也可称为“正义”。
  5. :“疏”是相对“注”而言的,在注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作注就叫做“疏”。“疏”是对注的解释。
  6. :“笺”本来是对传的阐发和补充,后来只指注解的意思。
  7. :指对古书的注解,狭义的“注”只指注解,而广义的则包括传、笺等。
  8. 章句:解说古书的一种方法,除解释字词外,还串讲文章大意。
  9. 集解:选取各家注解通释经传的叫“集解”。

五、音韵与读音

  1. 直音法:用同音字来注音,如“根,音跟”。
  2. 反切法:用两个汉字合起来为一个音,上字取声母,下字取韵母和声调,合成该字的读音。如“毛”,“莫袍切”。
  3. 叶音法:一种应该否定的注音法。临时改变读音,以求和谐,没有根据。
  4. 三十六字母:传统认为,有三十六字母,字母指声母。古代没有拼音字母,只好找出三十六个汉字作为声母的代表,如见溪群疑等,反映了唐宋时期汉语声母系统的情况。
  5. 平仄:近体诗最重要的格律因素,在诗和韵文中构成一种高低长短相互交替的节奏。阴平、阳平是平声,上声、去声、入声为仄声。

六、其他术语

  1. 连绵字:两个音节连缀成义而不能分割的词,或有双声叠韵的关系,如玲珑、徘徊、参差,或没有,如蜈蚣、妯娌,或同音相重复,如匆匆、津津。
  2. 衍文:校勘学术语,用来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现象。
  3. 脱文:校勘学术语,简称“脱”,也叫“脱字”,用来指明古籍中脱落了文字的现象。
  4. 平水韵:南宋平水刘渊将同用的韵合并,成107韵,后人渐为106韵,被称为平水韵,一般叫“诗韵”。

以上是对古代汉语中一些常见名词的解释和汇总,涵盖了文字、词汇、语法、音韵等多个方面。这些术语和概念对于深入理解和研究古代汉语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