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江苏卫健委对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的指标要求,以下是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的归纳:
一、抗菌药物使用率指标要求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 计算公式:出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例数/同期出院患者总例数×100%
- 指标改善方向:比率降低(<60%)
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 计算公式:单位时间内含有抗菌药物的门(急)诊处方数/同一单位时间内门(急)诊处方总数×100%
- 指标改善方向:比率降低(<20%)
二、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指标要求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 计算公式: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同期收治患者住院天数×100
- 指标改善方向:比率降低(具体DDDs数值根据医院类型有所不同,例如三级综合医院≤40DDDS,妇产医院同样为≤40DDDS等)
三、其他相关要求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 江苏省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系统
- 江苏省要求二、三级医院普遍建立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抗菌药物使用中的不合理现象。
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
-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江苏省卫健委将提出警告,并限制其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将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恢复。
综上所述,江苏卫健委对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指标有明确要求,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加强抗菌药物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