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绿地率计算规则
一、引言
为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化建设,上海市制定了详细的绿地率计算规则。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城市绿化的科学规划与管理,并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定义与范围
- 绿地: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公园、街头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等用于绿化的土地。
- 绿地率:指城市一定区域内绿地面积占该区域总面积的百分比,是衡量城市绿化水平的重要指标。
-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以及城市更新、旧区改造等涉及绿化的项目。
三、计算方法
绿地面积计算:
- 公园绿地、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的面积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 生产绿地(如苗圃、花圃)的面积按其功能区划分的绿化用地面积计算。
- 附属绿地(如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面积按规划或设计要求确定的绿地面积计算。
总面积计算:
- 对于建设项目,总面积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土地面积,不包括道路、河流等非建设用地面积。
- 对于城市规划区域,总面积按行政区划确定的范围计算。
绿地率计算公式: 绿地率 = (绿地面积总和 / 区域总面积)× 100%
四、特殊规定
- 屋顶绿化:鼓励进行屋顶绿化,符合条件的屋顶绿化面积可按一定比例计入绿地面积。具体比例根据绿化类型和质量由相关部门确定。
- 立体绿化:对于墙面绿化、围栏绿化等立体绿化形式,可根据其绿化效果和覆盖面积给予一定的折算系数,计入绿地面积。
- 临时绿地:因施工等原因设置的临时绿地,在项目竣工后需恢复为永久绿地的,不计入当前项目的绿地率;若作为永久绿地保留,则可计入绿地率。
- 绿地开放性:公共绿地应面向公众开放,不得设置围墙或围栏阻碍市民进入。对于封闭或半封闭的绿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计入绿地率的比例。
五、监督与管理
- 审批流程:建设项目在申请规划许可时,需提交绿地率计算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 监督检查:市、区两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对绿地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 社会监督:鼓励市民对绿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绿化环境。
六、附则
-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上海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说明,请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