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执委的工作职责

妇联执委的工作职责

妇联执委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执行政策法规与维护权益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
  2.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社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建设与联系群众

  1. 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2. 认真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
  3. 严格执行执委联系制度,通过调研、走访、结对、服务等方式,加强与所在领域、地区妇女代表和妇女群众的联系,及时倾听、了解、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三、参与议事与提出建议

  1. 认真履行议事职责,对本地妇联年度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安排提出意见建议。
  2. 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妇情民意,重点关注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本级妇联提交工作建议,为妇女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参与活动与提高自身能力

  1. 积极参加本地妇联或所在地区、系统妇联组织的学习培训或调研、考察、慰问、帮扶、联谊、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提高服务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团结动员妇女与推动社会发展

  1. 团结及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2. 教育及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六、对外交流与合作

  1. 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推进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
  2. 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七、报告工作

每年向本级妇联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综上所述,妇联执委的工作职责涵盖了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建设与联系群众、参与议事与提出建议、参与活动与提高自身能力、团结动员妇女与推动社会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报告工作等多个方面。这些职责的履行对于促进妇女事业的发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及推动社会的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