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这属于单独侵犯行为,行为性质为积极侵害,属于直接导致知识产权受侵害的一般侵权行为,
针对你目前的状态,你如果打印出来,这个行为不违法,法律不禁止“肉球”这个形象被你拿来自己打印自己用,但是如果你将他人知识产权产品打印出来后再进行售卖,则属于违法行为,当然也要看其本身是否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想让自己不违法的最好做法就是不要制作,制作胶带的流程和技术决定了其一旦制作就会超过正常人日常使用的数量,这很可能会导致司法判定你会有出售的意图,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分享、赠送、宣传、租赁等各类形式的传播,以上都可能导致你实际违法。
当然,说了这么多,只是因为你所指称的“肉球”这个形象有受到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并且有可能对你进行制裁的情况下才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