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第三条 学生票乘车时间限定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月1日至3月31日。
根据《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
第四条 学生往返票按近径路发售,返程票票面注明“学返”字样。学生同时购买往、返程票时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对优惠卡次数进行两次核减。
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段车票的车站在优惠卡中划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
第五条 学生往返票每年暑假和寒假集中办理两次,铁路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高等学校共同配合,于每年的5月20日及11月10日前完成客流调查工作。

扩展资料:
使用规定:
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分别给予处理:故意转借他人使用,经查实后,除没收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校纪处分,由此而造成丢失者,一律不予补发;
擅自涂改学生证各栏内容,将给予严肃处理;对利用学生证弄虚作假者,给予校纪处分。
以欺骗行为办理多证者,一经查实,除没收外,将给予校纪处分。
利用学生证、校徽从事不正当活动者,一经查实,除没收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铁道部、教育部联合出台《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