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福建省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总名额561名,经选举产生有效代表558名,由福州、厦门等9个设区的市、平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选举单位依法选举产生,名额分配依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代表名额分配决议。全部代表于2023年1月6日前选出,经资格审查确认558名代表资格有效。 后续因补选、辞职或代表资格终止等原因,代表人数发生变动,至2024年1月实有55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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