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集资诈骗案开审:损失超154亿 涉及牛板金、石头理财等5家P2P

2020年9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戎、韩越及薛亮集资诈骗案一审合并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涉及非法募集资金超735亿元,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154亿余元,其中“聚财猫”平台未兑付本金达55亿余元。

上海一集资诈骗案开审:损失超154亿 涉及牛板金、石头理财等5家P2P

犯罪时间与主体

王戎、韩越伙同吴隽(另案处理)于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间,通过设立或收购“君融贷”“抓钱猫”“石头理财”“聚财猫”“牛板金”等5家网络助贷平台实施犯罪。

薛亮于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独立经营“聚财猫”平台,2017年2月后与王戎、韩越等人合谋,利用虚假标的继续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手段

虚假宣传:以提供网络借贷中介服务为名,承诺6%-16%的高额年化收益,并虚构“保本付息”保障。

伪造标的:通过拆分借款期限、伪造借款标的、“一标多融”等方式,掩盖资金真实用途。

规模扩张: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涉及投资者范围广泛。

涉案金额与损失

王戎、韩越团伙:非法募集资金735亿余元,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154亿余元。

薛亮相关部分

2014年8月至2018年7月,“聚财猫”平台非法募集503亿余元;

未兑付被害人本金55亿余元,其中2017年2月后与王戎等人合谋的犯罪金额未单独统计,但整体损失规模庞大。

王戎: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主犯;

韩越、薛亮:受王戎指使参与犯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

辩护人针对被告人行为性质(如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提出异议;

对王戎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展开辩论,但公诉机关未认可其自首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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