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读初中的时候,还没有周记这一说,所以老师安排的是写日记。
我们朝六晚十,除了上课就是上厕所,每逢体育课天公必然不作美,然后还被要求写日记,并且每天都要接受批阅。
我的这位语文老师,绰号叫孟二爷,有一张李逵脸,满面凶相,“豹眼圆睁”拿来形容他的神情简直恰如其分,操着一口方言教了多年语文,学生不听话直接扇耳光,可以说是靠体罚教书的。所以他要求我们每天写日记上交,必然没人敢违抗。
起初我绞尽脑汁也无从下笔,突然想到二爷说写日记就是让你们自由发挥,心中陡然萌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于是起笔写道(日记可以略过,如有兴趣文末有这一期间的日记合集(有筛减)):
第二天一早日记上交了,二爷很快就批阅完了发了下来。我打开日记本,只见我日记的末尾用红笔写了一个大大的“优”字。孟二爷果然没有一字一句地去看我们的日记,只是大略看一下日期和字数再以字数为评判标准打出一个优劣等。
自此以后我写日记便越发大胆,甚至出现了以下情结(可略):
当时的我是极其厌恶学校生活的,这份不满尽皆被我宣泄在日记中,以至于每天都会写满一页纸。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孟二爷还经常当着全班的面点名赞扬我对写日记这件事的态度。
后来因为期末考的缘故,考虑到我们学习压力大,孟二爷便没再安排日记这项作业了。然而我已然一发不可收拾了,开始着手编造章回体武侠小说。一个学期下来居然还完成了一部,太监掉了三四部。不过,之后这些日记之外的创作全部被我扔掉了。因为初三那段时间看了鲁迅的文章后,对自己之前的胡诌乱造极其厌恶,便摒弃了,开始写起了散文。
虽然这一切看起来很荒诞,但我的确是因为老师强加于我的作业爱上写作的。
后记:
读高二的时候写过一篇周记,题目是“下雨天”。老师看完后很喜欢,花了大约一节课的时间讲了我的文章。从那以后,我但凡开始写周记,必然抱着无上虔诚的心态去创作。之后因为小高考的缘故,周记停了,但我依旧坚持每个星期写一篇文章。
尽管毕业后我很少写作,但这份热爱依旧。我尤其喜欢雨天,每年都会写一篇关于雨天的文章,匆匆数载,居然成为了一个必然的习惯。从高二至今,已然写了十篇(此数据还将持续刷新)下雨天了。
最后,附一篇2016年写的《下雨天(其七)》,作为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