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于2017年7月21日由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八章一百一十九条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关于检查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条例的实施情况持续受到地方人大的监督 ,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该条例的执法检查 。

该条例涵盖了食品行业二十多种业态 。根据执法检查报告,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没有发生特大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2020年至2024年四次在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评A级,2025年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居全国第4。福建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建成“一品一码”追溯平台,推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AI监管”,并上线“码上探店·查三关”小程序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从2014年开始起草,在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福建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历时3年多完成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后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想要了解更多“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的信息,请点击: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