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狼灾

新疆狼灾

新疆狼灾是指2008年入冬后新疆巴里坤县境内发生的野生狼群袭击牲畜事件,共造成近五百只羊死亡。灾害集中于莫钦乌拉山中西段的石人子乡冬草场,部分牧民因牲畜损失严重被迫转行。自2004年起,该区域频繁出现狼群攻击羊群现象 。此类狼害在新疆多地均有发生,阿勒泰、乌苏、吉木萨尔、昌吉市、巴里坤、精河等地以及乌鲁木齐周边都曾发生。狼群袭击家畜的时间从冬季食物匮乏时提前至秋季 。

上世纪70年代,当地采取分发枪支、消灭狼崽及奖励捕狼等方式控制狼群数量。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后,狼被列为保护动物,加之生态恢复与枪支管理加强,狼群数量逐步回升。现行防范措施以加强牲畜管理和提高牧民防范意识为主,由县林业部门负责指导实施 。有观点认为,保护野生狼应由“防狼”向“治狼”转变,必要时可申请审批捕杀一定数量的狼以维持其种群在适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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