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想要了解更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的信息,请点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