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经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土地复垦验收、土地复垦激励措施、土地复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54条,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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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经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土地复垦验收、土地复垦激励措施、土地复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54条,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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