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农业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农办科【2006】5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及有关部属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部项目实施情况,我部研究制定了《农业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科技教育司。

附件:农业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二〇〇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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