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

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

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针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制度性差异进行的制度变革,2005年4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启动试点 。改革核心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包括送股、现金等方式)获取流通权,方案需经参与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

该改革源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形成的国有股非流通状态,截至2004年底境内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占总股本近三分之二。改革启动后设置分阶段解禁机制:方案实施12个月内不得交易,持股5%以上股东后续24个月内累计流通比例不超过10% 。国资委要求国有控股公司设定最低持股比例,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方案审核权下放至省级国资委 。截至2006年10月,完成股改公司市值占比突破94%;2007年底1298家公司完成改革,占总数的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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