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机构

土地储备机构

土地储备机构是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辖区内土地收购、储备及前期开发等工作,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行名录制管理 。其职责包括编制储备计划、组织土地平整及基础设施招标,确保储备土地达到“熟地”供应标准,并通过专项债券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筹措资金,接受财政和自然资源部门双重监管 。2025年2月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增挂“自然资源监管保障中心”牌子,整合原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支队等单位,承担土地储备、自然资源监管及用地供地服务保障等职能 。

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始于1996年上海首个机构成立,随后全国推广至2000多个市县 。2016年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各地清理压缩机构规模 。现行制度明确机构不得行使征收权,无权参与行政诉讼,储备土地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产权清晰方可入库 。2025年8月镇江市获批实施《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重点保障产业升级及民生工程用地需求 。自然资源部通过信息化系统动态监控储备土地,违规机构将被移出名录 。2025年10月海南省施行新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安徽省公布新修订的《安徽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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